常规指标是指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指标,非常规指标是指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为便于各地执行,建设部规定: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供水企业对水质标准中的106项全部自检,地级市和条件好的县级市对常规指标42项自检,县城供水企业自检常规指标中的11项。
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