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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环保法规实施首年,环境质量是否有所改观?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比2014年下降14.1%。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中,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
在备受关注的地下水水质方面,公报指出,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以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监测对象的511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较差级的监测点比例为42.5%,极差级为18.8%。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记者,地下水的情况不容乐观,较差和极差级监测点比例达到61.3%,需要高度重视。地下水一旦遭遇污染,恢复非常困难且耗资巨大。
空气较差10个城市河北占7席
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其中,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达标天数比例分析表明,338个城市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其中轻度污染天数为15.9%,中度污染为4.2%,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占超标天数的66.8%。
同时,2015年,74个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监测结果显示,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分别为:衡水、济南、保定、郑州、邢台、邯郸、唐山和石家庄。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析表明,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城市为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河北占有7席,数量与2014年持平。
由此可见,虽然去年中央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6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但是,京津冀地区城市空气污染问题仍较为严重。
2015年,京津冀地区13个地级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52.4%,比2014年上升9.6个百分点,比2013年上升14.9个百分点。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20倍。
值得注意的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
对此,马军认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污染核心是排放量大,超过环境容量,一旦气象条件不利,就会陷入污染甚至重污染,有时还会连续重污染。京津冀进行环境治理,污染有所缓解,但周边地区污染形势还较严峻。
个别地下水监测出重金属超标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的ⅰ类水质断面(点位)占比出现下降。
2015年,97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点位)覆盖了七大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及太湖、滇池和巢湖的环湖河流共423条河流,以及太湖、滇池和巢湖等62个重点湖泊(水库)。
监测表明,ⅰ类水质断面(点位)占2.8%,比2014年下降0.6个百分点;ⅱ类占31.4%,ⅲ类占30.3%,ⅳ类占21.1%,比2014年分别都有上升;ⅴ类占5.6%,比2014年下降1.2个百分点;劣ⅴ类占8.8%,比2014年下降0.4个百分点。
不得不提的是,中国大多数城市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地下水质量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公报介绍,2015年,国土部门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2个地市级行政区的5118个监测井(点),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评价结果显示:水质呈优良、良好、较好、较差和极差级的监测井(点)比例分别为9.1%、25.0%、4.6%、42.5%和18.8%。超标指标主要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ph值、cod、“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铵氮)、氯离子、硫酸盐、氟化物、锰、砷、铁等,个别水质监测点存在铅、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马军称,地下水的情况不容乐观,较差和极差级的地下水大部分情况下虽然会被放弃饮用,但还是会有部分人饮用这些水。地下水一旦遭到污染,特别是受到重金属污染,恢复非常困难、耗资极大。
北方平原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污染问题更为突出。2015年,以流域为单元,水利部门对北方平原区17个省(区、市)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井主要分布在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监测对象以浅层地下水为主,易受地表或土壤水污染下渗影响,水质评价结果总体较差。
2103个测站数据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优良、良好、较差和极差的测站比例分别为0.6%、19.8%、48.4%和31.2%,无水质较好的测站。“三氮”污染较重,部分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毒有机物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