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健康的目标适用于各种发展水平的国家。为了确保有效保护和改善健康,设定的 目标必须是现实的、可衡量的、基于科学的数据并与当地条件(包括经济、环境、社会和文化 条件)以及财政、技术和体制资源相适应。健康目标应是整体公共卫生政策的一部分,应将 公众卫生现状和趋势、饮用水对于传染性疾病传播和有害化学品在个体水平和整个卫生管 理中的作用考虑在内。
虽然水是微生物、化学或放射性危害的一个来源,但它绝不是唯一的来源。在设定目标 时,还需考虑到其他来源(包括食物、空气、人与人的接触和消费品)以及欠佳的环境卫生和 个人卫生。在那些由于多种接触途径产生的总体疾病负担很高的地方,为饮用水设定严格 的目标没有太大的价值。例如:如果饮用水只提供了某种化学危险品总接触量的一小部 分,那么为这种化学物质设定严格目标的价值就很有限。实现这类目标会造成对其他项目 资金投入的不必要的挤占,给卫生干预造成更大的压力。这些风险来自与各种环境风险源 的接触,这与降低整体风险水平的公共卫生目标不一致。
考虑干预措施对疾病总体发病率的影响也是重要的。对于某些病原体及其相关的疾 病,从水质上进行干预可能难有成效,可能也不合理。在其他接触途径占主导地位的地方可 能就是这种情况。而在其他地方,长期经验表明:改善饮用水供应和水质管理对于水源性 疾病(如伤寒和痢疾)的控制是有效的。
实现健康目标应放在更广泛的公共卫生 政策背景下来看,包括环境卫生、废弃物处理 和个人卫生的改善措施,以及关于减少个人 接触危害和个人活动影响水资源的公共教 育。改善公共卫生、减少病原体携带和降低 人类对水资源的影响都有助于饮用水的安全 。公共卫生优先次序通常表明,应优先处理促成疾病的主要因素,同 时考虑到成本和潜在的干预影响。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那些消耗较少成本就可以简 单达成的次要目标,只要这样不会转移对主要目标的关注。
对于改善饮用水安全,资源分配的一个重要概念是在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支持下,可能先 建立一个较为宽松的过渡目标,用来鼓励饮用水质量的渐进式改进。在这方面,健康目标可以 作为支持和衡量水质逐步改善的依据。可以通过制订渐趋严格的健康目标或通过演化出能更 准确反映健康保护要求的健康目标,来促进水质的改善(例如从特定技术目标到性能目标)。